关于2023年汕尾市年鉴质量评价工作结果的公示
根据省地方志办《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年鉴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,汕尾市年鉴评价小组于2023年7月3日召开2023年汕尾市年鉴评价工作会议,对全市公开出版的县(市、区)级综合年鉴2022年卷进行质量评价。经过评选,《汕尾市城区年鉴·2022》《海丰年鉴·2022》获评优秀等次,现给予公示。公示时间为7天,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2023年7月10日前,以电话、传真、邮件等形式向汕尾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电话:0660—3377748
传真:0660—3396960
邮箱:631309074@qq.com
汕尾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
2023年7月3日